关于遴选西安培华学院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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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校转型发展,加强各二级院(部、中心)建设,充分保障专家、教授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西安培华学院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拟由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人选构成中应有非领导职务的正高级专任教师代表、相关专业领域学术带头人或产学研合作共建单位专家代表、学术成果突出的青年教师代表。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专业或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技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部、中心)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本次遴选工作由各二级院(部、中心)负责人具体负责,相关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申报各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应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民主推荐。由各二级院(部、中心)负责人召开本单位全体教师大会,对所有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
(三)各二级院(部、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对民主推荐结果进行研究,并确定上报人选。
附件:1.西安培华学院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2.西安培华学院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