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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西安培华学院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4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院(部、中心):

为推动我校转型发展,加强各二级院(部、中心)建设,充分保障专家、教授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西安培华学院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与人选构成

各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拟由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人选构成中应有非领导职务的正高级专任教师代表、相关专业领域学术带头人或产学研合作共建单位专家代表、学术成果突出的青年教师代表。

二、遴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专业或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技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部、中心)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术委员会工作。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各二级院(部、中心)负责人具体负责,相关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申报各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应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民主推荐。由各二级院(部、中心)负责人召开本单位全体教师大会,对所有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

(三)各二级院(部、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对民主推荐结果进行研究,并确定上报人选。

(四)学校审批、聘任。

四、遴选时间安排

各二级院(部、中心)于2015年6月29日前将《西安培华学院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西安培华学院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汇总表》(加盖公章)报科研管理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e_yanchu@126.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 蕾

联系电话:85680141

附件:1.西安培华学院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2.西安培华学院二级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西安培华学院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