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42号)和《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培华教函〔2023〕79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课程的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应为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申报类型与参考要求
此次申报推荐的课程共包含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类。具体要求参考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4)和五类一流课程申报书(附件5)。
三、申报推荐课程的条件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 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新兴领域和紧 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依学校申请并专门进行情况说明,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四、申报推荐课程数量及认定工作要求
(一)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各院(部)、中心2023年申报的课程类型具体申报限额见附件1。
(二)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2019、2021年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参与评审推荐国家一流课程申报。2019、2021年已获批陕西省一流本科课程名单见附件8。
(三)在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提交申报推荐材料
(一)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认真研读文件,深刻领会《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3)、《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4)等文件精神,对标一流课程建设要求填写相应课程申报书(附件5-1—5-5)、《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6)及《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7)。
(二)政治审查
申报材料均需由各院(部)、中心审核,其中“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由各院(部)、中心党委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党委章。
(三)视频录制
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要录制不少于40分钟的课堂实录视频和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课堂实录及说课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5申报书)。(此项工作待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统一实施)。
(四)材料提交
请各院(部)、中心根据通知要求,于12月15日(星期五)前将相应课程申报书、第三批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6/附件7)及其他佐证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教务管理中心教学研究组。
附件:
1.西安培华学院2023年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名额分配表
2.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42号)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
4.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5.五类一流课程申报书(国家级、省级申报书通用)
6.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7.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8.2019 、2021年已获批陕西省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联系人:张姣、程芳 联系电话:029-85680259
教务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