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落实《西安培华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应用型课程改革的若干意见》(培华院教发〔2022〕43 号)《西安培华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课程的指导意见》(培华教发〔2023〕3 号)文件精神,坚持“学生中心”的教育理念,提升课程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激发广大教师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中将行业企业优质资源引入融合到课程教学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按照“以赛促建,以赛代评”的方式开展西安培华学院第八届应用型特色课程评比大赛(校企合作课程专项赛)暨首批校企合作课程认定工作,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
 校企合作课程是指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共同讲授课程。课程必须是列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内的学分课程(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认知实习不属于校企合作课程范围)。
 2.参赛形式
 以团队形式或个人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4名团队教师。
 二、赛制流程
 竞赛由课程认定评审、现场说课展示两个环节组成,总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两者权重分别为70%、30%。
 1.课程认定评审环节
 校企合作课程实行校院两级认定,由课程建设团队提出申请,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课程的指导意见》(培华教发〔2023〕3 号)文件要求提供评审认定材料,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校企合作课程认定评价标准》(附件1),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校企合作课程认定申报表》(附件2),并提报相关支撑材料,经二级学院认定后,按限额择优推荐部分课程参加校级认定。
 2.现场说课展示环节
 经二级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后,择优推选部分课程参加现场说课展示,课程团队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校企合作课程认定评价标准》进行说课展示,说课展示规定时间为8分钟。
 三、比赛安排
 (一)本次比赛按照院(中心)、校两级开展,各院、中心组织本部门初赛(二级学院认定并按限额择优推荐),教务管理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应用型课程建设中心)联合组织复赛(学校评审认定并择优推选)、决赛(推选课程现场说课展示)。
 (二)比赛安排:
 1.2023年11月15日—11月30日,各院、中心组织进行本部门初赛,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与认定,推荐7-9门课程参加学校复赛(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不做数量要求);
 2.2023年12月1日—12月15日,教务管理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应用型课程建设中心)组织校级复赛,复赛将组织专家对认定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具体安排和方案另行通知);
 3.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10日,教务管理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应用型课程建设中心)组织校级决赛,决赛将组织复赛排名前10门课程进行说课展示(具体安排和方案另行通知)。
 四、建设经费与表彰奖励
 1.学校在复赛中评选认定50门课程作为“西安培华学院第一批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并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2.学校对参加决赛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评选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对特别优秀的课程给予特等奖表彰。
 五、材料送报要求
 1.请各单位填写《第八届应用型特色课程评比大赛(校企合作课程专项)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2.《西安培华学院校企合作课程认定申报表》(附件2)一式1份,封面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3.支撑材料一式1份,需提供目录并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支撑材料占比赛分数权重较大,请大家务必重视,要求格式规范美观,左侧装订;
 4.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ao@peihua.edu.cn(各课程材料统一将文件打包命名为:参赛课程名称+参赛人)。
 5.所有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6.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11月30日前。
 各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确保此次大赛取得实效,并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深化协同育人机制,健全校企合作培养模式。
 
 联系人: 张姣 电话:85680259(初赛、复赛)
          李珍 电话:85680233(复赛、决赛)
 
 附件1:西安培华学院校企合作课程认定评价标准
 附件2:西安培华学院校企合作课程认定申请表
 附件3:第八届应用型特色课程评比大赛(校企合作课程专项赛)推荐汇总表
  
 教务管理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