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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关于修(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11-01    浏览次数:

教学大纲是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配套、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它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规定了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性质、任务及该课程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是教师组织教学和选编教材的直接依据。我校已于2009年上半年对各个专业进行了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为了保证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过程的统一,规范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搞好课程建设,现就修(制)订课程教学大纲提出以下意见:
一、制订教学大纲的课程范围
各专业所有开设课程都必须有完备的教学大纲,各课程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审定后的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和实施教学,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教学大纲的基本结构与内容要求
(一)标题
1.课程名称:要写全称,不能简化,不能重复。对于同名课程,若教学要求有很大差异,可在课程名后用A、B字母加以标识。
2.适用专业与学时数:说明教学大纲适用的专业及完成课程教学任务所需学时数,学分根据学时数按16学时折合1学分进行换算,尾数只能是0.5的整倍数。
(二)“编写说明”包括的内容与要求
1.课程的性质:指该课程属于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的类别
2.任务:说明为实现培养目标所承担的任务。
3.教学基本要求:学生学完课程后,应在知识、技能和能力上分别达到的程度。教学要求可根据课程的性质,使用相应的定性词汇,对教学内容作不同层次的要求。例如:有关定义、定理、性质、特征等概念可按“知道、了解、理解”三个层次要求;有关计算、解法、公式、法则等方法的内容,可按“学习、掌握、熟练掌握”三个层次要求;对于技能、操作可按“观察、学会、掌握、应用”等几个层次要求。同时,要注明不同教学层次所对应的考核要求。
4.教学时间安排:教学时间安排要标明课程总学时安排、每章节学时安排以及各章节中讲授、习题(课堂讨论)、实验、参观等分别所占学时数。学时安排应根据本课程在实现培养目标上的地位、作用、学科性质、知识、技能的数量和难度以及教学上的需要来安排。
5.本门课程与其他课程关系:简要说明学习本课程之前应具备的基础知识或先修课程和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6.主要教学方法、要求及考核方式:说明本课程教学所采取的主要教学方法及在教学过程中所需要基本的教学辅助设施等,明确考核方式方法及标准。
(三)“教学内容纲要”部分的内容与要求
“教学内容纲要”是对课程教学内容的具体说明,是教学大纲的主体,具体的教学内容要按章节顺序编写。每一章要说明以下5项内容:
第一、该章的基本要求与基本知识点。
第二、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概念、理论、原理。
第三、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四、实践教学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应说明实践教学目的、要求、作业与课时分配等相关内容。单独开设实践环节性课程,要单独编写实践教学大纲(格式另行规定)。
第五、每章之后要开列参考书目、文献资料和作业习题或思考讨论题及考核方式。
三、教学大纲编写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和修订,既要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又要体现本校的办学特色。对国家教育部或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有“教学基本要求”的课程,应根据“教学基本要求”,结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组织教师编写本校执行大纲。其它课程的教学大纲均应根据新确定的教学计划的执行计划进行编制和修订。
2.教学内容的选择要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要有较高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实践性,体现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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