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 2024 春季学业进步奖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按评选标准,秉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以行政班单位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对于2024春季学业进步奖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如有异议或意见,请以真实姓名向院领导电话或书面投诉。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
监督投诉方式: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王 林 15339286110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王伟平 18966903876
西安培华学院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