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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普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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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艺术类招生—西安培华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日期 : 2011-12-08    点击数: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保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报考西安培华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西安培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陕西省教育厅。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培华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 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国标代码:11400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学校现有高新与长安两个校区,设有11个二级学院。开办本、专科专业60余个,涵盖财经、商贸、文学、艺术、法律、医学、电子、信息、建筑等九大职业门类。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培华南路         邮编:710125
  西安市高新区白沙路南段2号   邮编:710065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 2012年艺术类面向全国计划招生800名。
西安培华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专业

专 业
学制
学 位
科 类
备 注
播音与主持艺术
4年
艺术学学士
艺文/理
戏剧影视文学
4年
艺术学学士
艺文/理
 
艺术设计
4年
艺术学学士
艺文/理
含多媒介视觉传达、服装设计与营销管理、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广告学
4年
文学学士
艺文/理
 
动画
4年
艺术学学士
艺文/理
含影视动画、互动艺术、游戏美术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