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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党委献礼伟大祖国75周年华诞第59讲:2007年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日期: 2024-09-1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党委献礼伟大祖国75周年华诞第59讲:2007年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的诞生,不仅标志着我国劳动法制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更是对亿万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和深切关怀。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旨在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搭建了公平、公正的法律框架。它强调了劳动者权益的平等保护,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核心权益,确保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在法律的阳光下辛勤耕耘,收获应有的尊严与回报。

同时,该法也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通过规范用工行为,减少劳动争议,为企业营造了更加稳定、可预期的用工环境。它鼓励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员工归属感与忠诚度,为企业的持续繁荣奠定了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它像一座灯塔,照亮了劳动者前行的道路,也指引着企业向着更加和谐、共赢的未来扬帆远航。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学习遵守这部法律,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宣讲人:陈芊羽,女,中共预备党员,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2022级13班宣传委员,曾获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育并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获各类竞赛奖项二十余项,获2023学年培华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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