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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校团委“培小青”新媒体工作室章程

发布者:陈天航 [发表时间]:2024年09月21日 15:48 [来源]: [浏览次数]:
西安培华学院校团委“培小青”新媒体工作
室章程

为加强我校团属新媒体阵地建设,规范校级团学组织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发展,促进西安培华学院校团委“培小青”新媒体工作室成员健康成长、有序发展,在陕西团属新媒体工作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背景下,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团属新媒体内容发布管理的规定》的文件要求,经校团委研究,结合我校团属新媒体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  

第一条  依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校团委工作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培小青新媒体工作室作为校团委宣传部直属机构,以服务学校、服务同学为宗旨,致力于传播校园文化

和培华精神,展示团学风采和学校形象。

第三条  培小青新媒体工作室从事各项工作和活动,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学校和师生的监督,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学校规章制度不符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二、工作室名称、住所和类型

第五条  工作室名称:西安培华学院校团委培小青新媒体工作室

第六条  工作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街 888号西安培华学院恒友楼二楼团学办公区。

第七条  工作室类型:新媒体运营

三、工作室运营范围和工作职责

第八条  工作室运营范围:策划设计西安培华学院团学工作的新闻采编环节、活动策展环节、创意选题环节及党团精神宣发环节;摄影摄像西安培华学院校团委的新闻稿件影音信息,主办、承办及协办团学工作的活动照片、创意短视频及红色专项类短视频拍摄;运营推广西安培华学院校团委公众号、官网及短视频账号。

第九条  工作室工作职责:校团委新媒体工作室由西安培华学院校团委宣传部主管的团属学生组织,由校团委书记领导、宣传部负责老师主管,协调统筹工作室学生主席团成员运营管理,下设策划设计部、摄影摄像部、运营推广部,联合部门学生负责人,严格按照工作室相关运营范围进行工作开展。

1. 坚持正确导向。团属新媒体平台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要求摆在首位,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站稳青年立场,与党的工作对标对表,以正面引导为基本导向,服务青少年思想成长,强化青少年精神素养,塑造团属新媒体网上正能量高地鲜明特征。减少乃至取消与青少年健康成长无关内容,坚决摒弃以庸俗媚俗博取流量的投机心态,努力以态度深度温度赢得青少年和社会信赖。

2. 突出重点内容。团属新媒体平台要突出政治引领,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党和国家事业的宣传,进一步加强理论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青年化闸释。要突出工作宣传,深度挖掘、生动呈现各级各地团组织重点工作、重要经验、重大典型,同时避免忽视网络传播规律,把新媒体当“黑板报”,简单转发工作稿。要突出释疑解惑,坚持“青年关注、关注青年”,主动回应线上线下青年关心的热点问題,做好信息传播、政策解释、理性引导等工作。

3. 严肃标识使用。团属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各类图文、视频中要准确展示各类重要标识系统,包括使用正确版本的国旗、国徽,党旗、党徽,团旗、团徽,队旗、队徽,正确使用青联、学联以及其他各类团属标识等。

4.严把平台风格。团属新媒体平台要牢记作为党的青年政治组织传播平台职责,要牢守政治属性和公共属性,严禁以工作人员个人观点代替组织立场,不得发布工作人员个人情感、私人事务相关内容,严禁把公共平台作为个人内容发布场所;不得把“低幼化”“低智化”等同于“青年化”“少年化”,努力打造政治坚定、大气理性、充满活力的团属新媒体平台网络形象。

5. 严格审校制度。团属新媒体平台要严格落实日常内容发布“三审三校” 制度。基本规程为:新媒体平台负责人第一审、第一校;宣传部门当日轮值人员第二审、第二校;宣传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第三审、第三校。其中,重要内容加报相关分管领导及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审定。涉及全网、全团等重要内容,加报上级团委宣传部门,直至团中央宣传部把关。团省委机关各部门运营的账号“三审三校”流程为“平台一审、部门二审、分管领导三审”,重要内容视情况由团省委宣传部把关,并加报团省委班子。团省委直属单位运营的各类账号参照本规定确定相应的“三审三校”流程并形成制度予以落实。

6.加强互动管理。团属新媒体平台要对用户互动,包括但不限于以官方账号与网友进行关注(或取消关注)、点赞、评论、回复、转发、私信等行为,按照内容发布的标准进行严格规范。要加强对所属账号互动区的日常浏览和管理,正确辨别互动内容含义及带来的社会影响,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恰当互动行为。

7. 严控账号管理。团属新媒体平台要做好账号安全管理,确保登录权限、密码输入、发布流程依规依章。各账号发布权限应由团组织正式千部或长期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各账号不得在运营人员个人手机上登陆,以避免出现因切换账号导致的工作失误。

8.严守新闻纪律。团属新媒体平台要遵守新问行业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严防“打擦边球”“搞变通”,严防事实性和技术性差错。坚决杜绝有偿新闻等不良行为。

9.制定应急预案。团属新媒体平台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各市级团委宣传部要定期组织开展演练。重要时问节点的演练情况要上报团省委宣传部。

10. 加强人员培训。团属新媒体平台要持续做好运营人员的遴选、培训、考核,确保团属新媒体运营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网络意识形态敏感性,能充分胜任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各项工作。

11. 明确管理职责。团省委本级新媒体账号中,团省委新媒体中心运营账号三审权限由团省委宣传部负责,机关各部门自主运营账号三审权限由本部门负责,团省委宣传部和机关相关部门对该两类账号负直接管理责任。各直属单位、各级团委以及企业、高校团委所属新媒体账号领导职费实行属地化管理,团省委宣传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

四、工作室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工作室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工作室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能力。

2.对工作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按照工作表现和贡献获得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4.优先参与工作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和项目。

第十一条  工作室人员负有以下义务:

1.遵守工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积极参与工作室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按时完成任务。

3.维护工作室的形象和声誉,保守工作秘密。

4.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工作室发展贡献力量。

五、工作室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工作流程:

1.策划设计: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团学关注热点,制定选题计划。

2.摄影摄像:通过采访、拍摄、收集等方式获取相关素材。

3.运营推广:对采集的素材进行编辑、设计、排版等处理,制作成符合发布要求的内容。

4.审核发布:对制作完成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合法、合规,然后在培华青年相关平台发布。

第十三条 管理制度:

1.建立例会制度,定期总结工作,布置任务,交流经验。

2.实行工作考核制度,对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3.规范设备和资源管理,明确使用流程和责任。

第六章 工作室的经费来源和使用

六、工作室经费来源:

1.学校专项拨款。

2.合作单位赞助。

第十五条 工作室经费使用:

1.经费用于工作室的设备购置、活动开展、培训学习、工作奖励等方面。

2.经费使用需遵循节约、合理、透明的原则,定期进行财务公示。

七、工作室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六条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根据相关工作记录单,对成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七条 对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颁发荣誉证书、推荐参加相关培训和活动等。

第十八条 对违反工作室规章制度、工作表现不佳的成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劝退等处理。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为工作室工作的基本准则,工作室成员应严格遵守。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工作室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校团委新媒体工作室。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