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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在行动”——女子学院暑期普法系列活动走进千阳县农村、城区学校

发布日期:2023-07-19    作者:     来源:    点击:

“科普在行动”

女子学院暑期普法系列活动走进千阳县农村、城区学校

7月17日,西安培华学院女子学院班理副院长、陕西省家庭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张勇副研究员、西安培华学院教师李雨桐,带着制作好的系列科普宣传品,来到宝鸡市千阳县水沟村指导并看望了正在当地农村社区开展“‘三进’助力,巾帼维权”宣传的培华女子学院媖才科普实践队的同学们。

参观千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指导教师代表与媖才科普实践队的同学们举行了座谈。座谈会上,班理副院长首先对同学们在千阳县的生活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带来了女院领导教师的慰问和关心,对炎炎夏日同学们克服困难、认真实践、积极参与的精神与行动表示肯定。

同时,她要求同学们要在向村民们宣贯和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同时,注意正面宣传和引导,结合乡村实际情况,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和普及活动。

座谈现场

班理副院长向同学们指导科普实践技巧、解读重要法律条文

张勇秘书长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部分法律条款、在陕的政策办法起草、落地实施等内容进行了分析和解读。他指出,法律明确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着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他说:“女子学院科普实践队的同学应该在充分熟悉、了解和掌握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开展各类形式有趣、内容丰富的活动,大力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广泛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营造社区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张勇老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内容

座谈会后,指导教师带领实践队同学们赴水沟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参观和宣传,认真了解水沟镇镇情及未来五年工作规划,并调研了当地妇女儿童生活和权益保障情况、家庭暴力情况,为项目后期开展和总结积累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同时,团队在当地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相关科普活动,引导大家学法、懂法、用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主动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确保大家用科学的力量、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及健康。

"一位普通的外地户籍妇女远嫁小县城几十年,没想遇人不淑,生养一个孩子后,长期遭受丈夫行为以及语言上的暴力对待,终于在孩子长大成人去到外地,受长期家庭不和谐影响,几乎不怎么回家后,在这场两个人的战役中,她选择用法律的武器开始保护自己,成功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活动中,志愿者们从一个因家暴在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例出发,讲解了基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关注点、注意事项等。现场的村民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将会不断加强自身素质教育,提升主动维权意识。

后期,团队志愿者们近百人将充分利用所学所会,深入农村基层一线,为广大群众普及多项法律内容,增强法律意识,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媖才科普实践队队员进行科普的路上

在水沟村调研妇女生活和权益保障情况

在水沟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合影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