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教育部、环保部《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3]14号)和陕西省科协、教育厅、环保厅《关于举办陕西省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陕科协发[2013]普字24号)文件精神,推动“三个陕西”建设和美丽家园、美丽校园建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培华2013年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1.活动时间:培华科普日活动与全国科普日活动(9月14-20日)同期举行。
2.活动主题: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6-2010-2020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生态文明、美丽陕西和美丽校园建设,2013年的活动主题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
二、重点内容
2013年,围绕活动主题,在校园科普日期间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全国科普日培华主场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学院、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大力普及生态环保相关知识,营造浓郁的校园科普文化氛围,提高师生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环保义务,促进陕西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校园建设,促进科普日活动在全校上下蓬勃开展。
2.科普专题学术报告会。邀请校外科普研究专家学者,集中组织2-3场科普专题学术报告会,向师生全面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深入了解生态环保领域新理论、新技术、新模式,为广大师生参与、监督和评价生态环保事业提供理论指导。
3.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我校智力优势,结合学科专业领域与公众密切关注热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在科普日期间开放实验室、教学科研设施等,举办科普讲座、科普小分队、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宣教活动。充分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面向青少年、社区居民及广大公众开展科普宣传工作。
4.举办生态环保主题展览。广泛收集、采集、整理和梳理现实生活中有关生态文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生活、环保成果的新闻信息、文献和资料图片,进行专题展览。
5.科普启民益民惠民行动。广泛组织动员全校师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围绕“美丽陕西、美丽家乡”、“生态文明环境建设和维护”、“生态文明行为养成”,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趣味性强的生态文明参与互动实践活动,提倡保护生态环境,珍惜资源和各类设施,养成整洁卫生、垃圾分类、绿色节俭的良好个人生态文明行为、习惯和风尚。
6.推动科普体验和科普研究。组织开展师生科普调查体验、参观体验,开展科普课题研究,推动我校科普研究出人才、出成果、上水平。
三、活动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思想重视、态度端正、行动积极、广泛发动,创造性开展科普日活动。
2. 周密部署,加强管理。要认真谋划,制定工作方案及计划,落实活动载体。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活动时间内,加强科普日活动的管理,采用规范的名称开展活动,着力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贴近师生,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可以围绕上述各项重点活动,统一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开展相应的科普活动,也可以围绕主题,根据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科普日活动。在组织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功能,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移动电视、互联网等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加大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全国科普日活动,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活动的受益面,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影响力。
四、工作总结和表彰
科普日活动结束后,学校要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1.基层单位报送总结材料和支撑材料。各学院、部门于2013年9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和相关影像资料(含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2.学校联评并表彰。学校根据各学院、部门报送的总结材料和记录相关活动的影像资料(含电子版),对其科普日活动进行工作考核,对活动组织工作扎实、活动载体丰富、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及特色活动进行评选表彰,并择优推荐上报,参加上级“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2013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的评选工作。
各二级院、处室部门请于2013年7月15日12点前将《西安培华学院2013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见附件)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电话:029-85680141;18966908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