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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3  来源:   点击量:

西安培华学院科研处

培华院研函字[2014]3号

各院(部)、处(室):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校决定于2014年3月21日至4月10日在全校深入开展“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开展好教育系统科普宣传活动,保证本届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现将《陕西省第二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填报陕西省第二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征集表(见附件),并于3月5日前报送科研处。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并将活动总结于4月13日前报科研处。

联系人:朱凤霞

电 话:85680141

科 研 处

2014年3月3日

陕西省第二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办字〔2014〕5号)精神,特制定第二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本着对象化、接地气、暖民心,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开展各类科普活动,促进公共科普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公众建立科学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助推“三个陕西”建设。

二、活动主题

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助推“三个陕西”建设。

三、活动时间

2014年3月21日至4月10日,为期20天。

四、活动内容

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确定的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城镇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大重点人群”科普需求,在全省组织开展“万名千场百示范”活动,即动员组织万名以上科技工作者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开展千场科普活动和百场示范活动。

(一)开展科普体验进校园活动。

面向未成年人,组织开展科普体验进校园活动,开发和培养未成年人的科学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进校园活动;举办“大手拉小手,专家进校园”科普报告、中小学生科技竞赛等科普活动;举办科普知识竞赛、科普展览、科普微童话(动漫)创作和科普随手拍等活动。同时,组织科研院所新技术新产品展室、高校实验室、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场馆免费开放或优惠参观,举办形式多样的科普体验活动。

(二)开展科普培训进乡村活动。

面向农民,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科普培训进乡村活动,提升农民依靠科技致富能力。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创业培训、科技致富技能培训;针对就业市场和企业岗位需求,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岗位培训;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工作队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等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科技咨询等活动。同时,组织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科普宣传、医疗健康教育服务等科普活动。

(三)开展科技服务进企业活动。

面向城镇劳动者,组织开展科技服务进企业活动,提升城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科学生产意识。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有关院士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攻关、职业技能培训、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活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搭建院士专家为企业服务平台;组织开展“讲理想、比贡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举办安全生产教育、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健康讲座等活动。同时,针对城镇就业人员,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活动。

(四)开展科普讲座进社区活动。

面向城镇居民,结合社区实际,开展科普讲座进社区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养成科学的生活方式。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健康保健养生、节能减排等系列科普讲座活动;针对社区老龄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安全事故防范、心理压力调适、常见疾病预防等科普讲座活动。同时,举办社区科普达人秀、科普文艺表演、科普成果展示、专家咨询义诊等科普活动。

(五)开展科技报告进机关活动。

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科技报告进机关活动,提高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能力。活动主要内容包括:邀请院士专家举办科技讲座、科普报告,解读科技政策,介绍科技前沿、解答科技热点问题等;举办科普展览、科普知识竞赛、心理卫生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同时,组织机关干部深入高新技术产业园、科研院所参观学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策划、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给予经费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至少要开展2项以上活动,各市、各县(区)至少要开展8项以上活动,全省力争开展一般性科普活动达到1000场,示范活动达到100场。省科协将从中筛选出部分活动作为省级重点示范活动予以经费补助。

(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检查指导与舆论宣传,各级新闻单位和各类媒体要积极宣传活动成果,为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表彰。

(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宣传月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报送省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