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强化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培华教发〔2023〕39 号)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教务管理中心和各学院分工负责,共同组织完成。教务管理中心负责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指导与管理,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各学院、各专业要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深入学习并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规定,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明确各环节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明确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不断提升论文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3.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继续采用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各学院通过相关功能模块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申报与审批、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指导和评阅、重复率检测、答辩组织安排、成绩评定等工作。
4.开放教育学院应结合成人高等教育要求和学院实际,研究制定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科学部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学生和指导教师应有明确的管理和质量要求,确保论文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
二、工作任务
时间节点 |
工作任务 |
有关要求 |
2024年10月18日前 |
1.制定论文工作计划; 2.选聘指导教师。 |
1.各学院提交本院论文工作安排计划,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2.采集师生信息,导入论文管理系统。 |
2024年11月15日前 |
1.学院开展师生动员; 2.开展拟题、审题工作; 3.指导学生选题; 4.学校组织开展选题检查。 |
1.召开师生动员会,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题培训,明确质量标准与规范流程; 2.各学院根据所聘指导教师的专业特点、研究方向和学生参与的各类实践项目,合理安排拟题工作; 3.各专业分别成立题目审查小组,由校内外3至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 4.学校重点检查选题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相符度、应用性和实践性的体现度、与行业企业一线需要的紧密度、工作难易程度和分量以及题目表述的规范性等等。 |
2024年12月13日前 |
1.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 2.学生撰写开题报告; 3.开展开题检查和答辩。 |
1.下达的任务书应任务清晰、要求明确、时间进度要求具体; 2.开题报告中的研究内容明确、方案论证可行、工作量适宜、研究方法得当、进度安排合理; 3.开题答辩组织安排合理、秩序良好。 |
2025年3月28日前 |
1.研究和撰写论文(设计),形成初稿、二稿、三稿、定稿; 2.3月中旬,开展中期检查。 |
1.指导教师加强与学生沟通,掌握工作进度,指导学生按期完成论文(设计); 2.中期检查重点检查论文的撰写情况和工作进度及相关过程性资料的合理性、完整性和针对性等。 |
2025年4月18日前 |
重复率检测。 |
重复率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为检测通过,每名学生3次检测机会。各学院提前告知学生并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
2025年4月30日前 |
1.毕业论文(设计)评阅; 2.学校抽取部分论文(设计)校外送检。 |
1.指导教师评阅同意后,由评阅教师评阅。评阅教师实行回避制,不得简单交叉; 2.学校聘请校外专家对各专业的论文(设计)进行审查,各学院审需高度重视专家的反馈意见,如有问题及时改进。对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视情况推迟答辩、取消答辩资格或延缓毕业,同时追究相关指导教师的责任,学院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
2025年5月15日前 |
1.审查答辩资格; 2.组织答辩; 3.学校开展答辩检查。 |
严格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答辩工作。 |
2025年5月23日前 |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审核、汇总和录入; 2.形成最终稿并通过重复率检测。 |
1.成绩要呈正态分布; 2.结合答辩评委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设计)进行再修改,提交最终稿。 |
2025年6月10日前 |
1.各学院组织全面自查; 2.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
1.对本院所有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进行逐一自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 2.按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通知要求及时提交推荐材料。 |
2025年6月30日前 |
1.整理和归档毕业论文(设计)所有资料; 2.开展质量分析和工作总结; 3.学校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工作。 |
1.各学院做好各项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存档工作,包括终稿的文稿、作品和所有的过程性资料; 2.学校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工作重点检查论文(设计)文稿的质量、各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准确、形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
2025年7-9月 |
迎接省学位办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
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 |
三、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的时间节点制定本学院的工作计划,在选题、指导、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检查等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成立以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为组长,各系主任和相关中级以上职称教师为成员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成立答辩委员会和题目审查小组。积极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毕业论文(设计)审题和过程性指导工作。召开师生动员会,分析总结过去论文撰写和指导中的问题,依据学科专业特点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题培训,明确质量标准与规范流程,促进师生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目标、要求和各阶段规范的认知理解,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指导工作,尤其加强对青年指导教师的培训。
2.合理选聘和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最大限度保证高级职称指导教师比例,提高指导教师专业对口度。积极选聘具有行业背景、双师型教师参与论文工作,专任教师中具有行业背景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人数需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双师型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占比需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篇。具有硕士学位的初级职称教师可以协助同专业中级以上指导教师或者企业导师指导。
选聘行业企业、校企合作单位和实习基地的研究人员、行业专家、工程技术人员以及相关业务骨干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学校教师共同做好指导工作。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工、医、艺类专业校企“双导师”指导论文比例不低于15%,其他专业不低于10%。在往届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有重大失误(特别是教育部抽检结果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本年度不得参加论文(设计)指导。
3.注重论文(设计)题目的严肃性、科学性、合理性。拟题工作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并充分结合本专业学生参与的各类实践项目或研究课题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拟题应充分体现培养方案对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基本训练和基本技能的培养要求,能结合生产实际和行业企业中的现实问题。题目对专业的覆盖面要大,能够满足学生多样化选题要求,体现对学生综合训练能力培养要求,难度适宜、分量合理。拟定题目应保证年度间题目的更新与类型的多样化,注重拟定实践性强、应用价值高的题目,避免过大、过空,体现应用技术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特色。拟题数量不少于学生数的1.2倍,同一专业不同学年之间拟定题目的更新率不低于70%。学院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家对拟定的题目逐一审查,审定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向学生公布。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题目不可面向学生发布,不可开题写作。
4.选题实行学生自选与教师推荐相结合,保证一人一题,禁止重复性课题,避免选题相互雷同、过于集中。题目选择应避免“大、空、虚”,注意题目表述的严谨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题目字数一般不超过20字。选题内容应与专业紧密相关,密切结合行业企业一线需要,“真题真做”。鼓励学生根据专业兴趣,结合相关高层次学科竞赛参赛主题、各类专业相关实践(实验)项目、专业实习、参与的科研项目和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撰写工作,加强问题导向和实践性导向。各专业以教师科研项目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5%。工、医、艺类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80%,其他专业不少于50%。学校将对各专业的选题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应组织和指导学生认真做好开题工作,开展开题检查和答辩。
5.强化指导教师职责。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熟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规定及有关规范性要求,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和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对每位学生每周检查和指导1-2次(每周不少于2学时),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6.严格答辩资格与程序。各学院应明确答辩资格要求,答辩环节必须从严要求,必要时学院可组织再次答辩(再次答辩通过的学生成绩一律按照及格处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凡未经答辩或未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的论文均不给予成绩;对首次答辩未通过者,须在学生修改完善后组织再次答辩。
7.科学合理评定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要形成梯度,各等级的成绩占比要科学合理,呈正态分布。各专业做好“优秀”等级毕业论文(设计)研判和重点指导,确保一定的优秀率。
8.强化过程监督和检查。各学院应不定期组织检查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指导教师的工作态度和指导情况,重点对论文(设计)的质量加强检查。论文(设计)要文题相符,逻辑结构合理完整,层次分明,论证有力,表述严谨,能体现对学生专业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内容符合学术规范,格式符合规范化要求。各类过程性资料按要求填写完整、准确,表述要清晰明确且有针对性,不得简单、雷同,不得出现逻辑错误或信息前后不一的现象。自查要严,整改有力,坚决杜绝以往论文专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
9.做好自查整改。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对本院所有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专项抽查,重点检查论文(设计)文稿的质量、各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准确、形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等。
10.规范资料归档管理。各学院每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纸质版(含资料专用袋中的终稿、过程性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1份、学院论文过程管理资料纸质版1份,以及上述资料的电子版1套,由学院整理和妥善保管。各学院将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终稿电子版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由教务管理中心刻盘后交学校档案室保存。
11.强化诚信教育。指导教师是查处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严守学术诚信。学生应对论文的撰写、调研、实验等过程性资料做好记录和保存,学院应将其作为中期检查和答辩参考材料;指导教师须对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学院须积极采取措施,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杜绝论文抄袭、剽窃、买卖、代写等弄虚作假现象。
四、工作责任追究
学校将对论文(设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的学院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责任心不强的指导教师个人,视情节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按照教学事故论处。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指导和管理质量,不断探索论文(设计)工作新方法,持续提高工作水平。
联系人:万方芳 029-85680151
教务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