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报》(培华评函〔2021〕5号)要求,现将毕业论文(设计)整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论文(设计)均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部分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进行复查。
二、验收时间
2021年11月5日—11月10日
三、验收工作安排
检查专家从校院两级督导专家和骨干教师中抽调,采取院内外相结合的方式组成6个检查小组,分别开展验收工作。具体的抽检名单由各检查小组决定。
四、注意事项
1.各检查小组确定抽检名单后,应反馈至学院联络员,学院应及时、全面地提供检查资料。
2.校将对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的学院全校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绩效中予以扣分;对责任心不强的指导教师个人,视情节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按照教学事故论处。
教务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