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细则》《西安培华学院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届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复率检测
各学院结合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依据本部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安排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重复率检测工作。本届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均纳入重复率检测范围,检测稿必须结构完整、格式规范(检测系统会自动屏蔽对封面、目录、参考文献这三部分内容的检测,需检测的文稿从“论文”处上传,其他相关成果从“附件”处上传)。经指导教师线上“确认检测”后开展重复率检测。
二、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教师评阅
1.毕业论文(设计)文稿、图纸、软件、作品等相关研究成果经指导教师审定,且文稿通过重复率检测后,组织学生及时线上提交文稿的终稿和所有其他相关成果的最终版(均在“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模块提交),文稿的终稿必须与最终的检测通过稿完全一致,经指导教师线上审核通过后,进入线上评阅阶段。评阅工作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原则上应于答辩开展前一周完成。
2.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依据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并对论文质量作整体评判,评语应实事求是、客观具体、有针对性,避免过于简单笼统和千篇一律,避免评价与评分不符等问题。
3.指导教师评阅同意后,由评阅教师评阅。评阅教师由校内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不得由本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担任。评阅教师依据评价指标,对分配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打分,并给予具体的评阅意见,评语应该实事求是,避免过于简单笼统,避免评语雷同、与评分不符等。评阅成绩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应由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评,根据复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修改或答辩。
4.评阅教师分配时不得简单交叉。评阅分配的线上操作可由教学秘书或者专业负责人处理,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三、答辩工作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答辩工作。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为5月17日-31日,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时间。答辩分组和有关工作的线上操作可由教学秘书或专业负责人处理,各学院自行做好组织安排。
2.各学院须于答辩前组织答辩资格审查,并对各种相关材料进行查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入答辩阶段。
3.答辩记录由答辩秘书负责整理。答辩秘书必须由教师担任,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担任。
4.答辩结束后,各答辩评委将本人评定的成绩录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系统自动计算平均分即答辩成绩。各学院及时组织填写答辩及综合评定表(各类成绩要与系统上保持一致),相关负责人签字。
5.答辩记录、答辩及综合评定表不得存在漏填、错填、成绩误算、涂改等现象,同一答辩小组答辩评语不能相互雷同,答辩评语要与答辩分数相符合。
6.答辩记录、答辩及综合评定表审核无误后,及时组织学生将其扫描成PDF文档上传至系统(从“答辩记录”处提交),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答辩记录;学号+姓名+答辩及综合评定表。
四、成绩评定注意事项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要形成梯度,呈正态分布。各专业“优秀”等级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8%。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须于6月5日前按百分制录入教务信息系统。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工作,按要求部署和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开展。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管理中心实践教学工作组。
联系人:齐春娥 何婧 85680151
教务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