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印发《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评估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培华院教发〔2022〕20号

发布日期:2022-04-29    浏览次数:

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校外实习基地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学校对《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评估考核办法》进行

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评估考核办法(修订)

西安培华学院

2022 年 4 月 27 日

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习基地评估考核办法

(修订)

校外实习基地是培养学生生产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之一,建设和管理好校外实习基地对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为规范和加强对校

外实习基地的管理和利用,以评估手段推动基地的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范围:所有与学校签订有实习基地协议或者校企合作协议的单位(以下简称“基地”)。

二、评估时间:每年 10 月中旬-11 月中旬

三、评估方式:二级学院自评与校内联评相结合

四、评估指标

学校将从基地基本条件(8 分)、基地建设与维护(10 分)、基地利用情况(30 分)、实习过程管理(12 分)、实习效果及评价(4 分)、基地参与人才培养情况(36 分)共六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五、评估办法

1.成绩评定标准各二级学院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自评打分。评估考核满分为 100 分,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85 分及以上)、良好(75-84 分)、合格(60-74 分)、不合格(59 分及以下)。发生重大实习事故(如安全责任事故、无故不签订三方协议书、无故长期拖欠学生生活补助等)情况的,考核结果一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认定各二级学院根据考核的成绩,裁定出优秀实习基地(占基地总数的 10%)、良好实习基地(占基地总数的 40%)、合格实习基地(占基地总数的 40%),不合格实习基地(占基地总数的 10%)。

六、工作流程

1.学院自评。每年 10 月中旬,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有关实习基地评估考核工作安排对本学院的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考核。各二级学院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后报教务管理中心。

2.校内联评。教务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统计上报结果进行审核、筛选,并组织校内相关人员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优秀实习基地进行答辩和联评,最终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校外实习基地。

3.结果公布。学校对校外实习基地评估结果发文公布。

七、考核结果运用

1.实习基地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各二级学院下一年度实习基地建设及维护费用预算的重要参考。

2.对联评结果为“优秀”的实习基地,学校将按照 3000-5000元/年的标准预算建设和维护经费,并优先推荐参评上级有关项目的评选。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实习基地,学校将终止与该基地的合作。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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