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开展2012年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1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部):
近年来,我校教师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编著出版了教材,为学校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教材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优秀教材评选活动,以表彰积极参加教材编写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根据《西安培华学院优秀教材(讲义)评选制度与奖励试行办法》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凡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担任主编(或为第一副主编),编写的学校教学计划规定之内的教材(讲义),由正式出版或校内印刷发行的本、专科各类文字教材,且教学中正在使用的教材均可参加评选。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习题、案例、工具书等)、各种学术专著、翻译教材,编译教材以及零星补充讲义均不属本次评选之列。
二、申报条件 
1、参评教材(讲义)的主编应是我校教师,承担的编写任务不得少于全书的二分之一。
2.教材(讲义)须经过我校同一专业使用二届以上(含二届)或不同专业使用二次以上(含二次)。对已停止使用,且造成积压浪费的教材(讲义)不得参加评选。
3.参评的修订再版教材(讲义),要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的变动,修改字数必须占总字数的1/3以上。
4、凡已获校级及以上教材奖励的教材,不再参加评选。
三、申报与审批程序
1、凡符合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的,由教材编者本人填写《西安培华学院优秀教材申报表》(见附表1)(一式叁份)交所在院(部)。
2、各院(部)组织至少两名校内、外本学科专业专家(副高级职称以上)对申报的教材(讲义)进行评审,专家根据教材(讲义)的科类填写相应的评审表(见附表2、3、4)。
3、各院(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评选和推荐意见,连同原始材料(教材或讲义)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根据优秀教材(讲义)评选条件进行复审,提出审查意见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
5、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优秀教材。
 6、获奖的优秀教材(讲义)名单将在全校公示5天,无争议后送校领导签发生效。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在2012年11月9日--20日期间进行申报组织及评审工作,于2012年11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科。(联系人:薛华,电话:85680009)
五、奖励
学校对荣获校级优秀教材(讲义)奖的教材主编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奖励一定数量的奖金。并择优推荐参加省部级以上的优秀教材评选。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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