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未来大学联盟国内交流学习项目申报流程

发布日期:2021-09-07    浏览次数:

1.学生可参照《未来大学联盟各高校开课目录表》选择学校和专业,填写《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申请审批表》,由学院负责将审批表与《未来大学联盟学生国内交流学习报名统计表》一起交至教务管理中心。

2.参加本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不需缴纳额外学费,学生需自行负责到申请学校的往返交通费、异地生活费及私人发生的其它费用。

3.学校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适当筛选,公示参与学生名单。经公示后,签署附件4《国内大学交流学习项目协议书》,学生签署后视为确定参加,不得擅自退出本项目,违反者将取消今后参加此类项目资格,且因本人擅自退出项目造成的课程成绩、学分受影响的责任自负。

4.学分和成绩认定:本项目学习期间完成的各课程成绩,将依据课程名称、各学校提供的课程大纲,认定学生在外所修读的课程与本校培养方案课程的相似性,并根据课程置换计划由教务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并置换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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