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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校级教学成果申报与奖励办法-培华院教发〔2020〕53 号

发布日期:2020-10-16    浏览次数:

培华院教发〔2020〕53 号

为了鼓励教师大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奖励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成果的先进集体或个人,使学校教育教学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我校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 151 号)《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陕政办发〔2012〕122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西安培华学院

2020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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