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育教育教学优秀成果,提升本科人才培养 质量,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 安培华学院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 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服务整改。认真梳理研究审核评估中专家提出的问题以及自评自建查摆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并寻找对策,从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创新,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二)重在实践。申报项目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从教育教学一线中来,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去,研究成果要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三)方向聚焦。申报单位要加强顶层设计,紧扣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新要求和新趋势,特别是围绕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关键问题,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二、立项范围
(一)立项范围参照《西安培华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
(二)重点攻关项目,主要解决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系统性、实践性、应用性为主要特征。申报人以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为主,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部门联合申报。
(三)其他项目侧重实践应用类研究,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学校在编各类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资格
(一)招标专项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优秀教学管理干部可以申报。
(二)其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原则上主持人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任职三年以上且同时具有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经历),所申报项目有一定前期研究基础。
(三)项目主持人限1人,项目参与人限3-5人(包含主持人)。尚有课题未结项者或者未通过评审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四)申请人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五)已列入教育部、省(市)级、校级等立项课题和本科质量工程的项目不能以原项目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此次立项项目拟于2025年9月结项。学校对获批立项的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围绕当前阶段的重点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三)为便于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教务管理中心编制了《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仅供参考。
(四)项目申请人需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或《西安培华学院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经项目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将以下材料于2023年12月7 日前报送教务管理中心:
(1)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格式与文件样表一致,不得随意修改。(版式:仿宋,四号,行距25磅,A4纸双面打印,要求格式统一、排版美观);
(2)汇总表(附件4和附件5):一式一份,各院(部)、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3)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项目申报书中所填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要求有目录并合订一本)。
(4)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003723@peihua.edu.cn,纸质版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程芳
联系电话:029—85680259
附件:
1.西安培华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西安培华学院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书
4.西安培华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5.西安培华学院2023年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