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性、基础性文件,集中体现国家教育方针、学校办学思想和理念,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我校转型发展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我校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现对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高等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培养能力为重点,沿着“夯实基础、强化应用、提高素质、注重创新、体现个性、凝练特色”的思路,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创新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以提高实践能力为引领的人才培养流程,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办学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才培养目标与行业需求、人才培养规格与工作岗位要求紧密对接,积极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立足陕西、面向西北,为基层培养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育人为本、突出发展性原则。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要根据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秉承我校“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按照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促进发展为一体的教学要求,不断丰富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着力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大学生全面提升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及职业素养,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良好的人格品质,着眼于学生的未来,将促进学生的发展作为衡量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2.
 坚持就业导向、突出应用性原则。树立就业导向课程观,以学生职业发展为核心,强调面向工作岗位的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接受社会评价。各专业须根据本专业相关行业的职业特点和学生的需求、兴趣,设计专业方向和课程体系,着力突出课程的实用价值,以专业知识为基础,强化从业技能训练,帮助学生通过相关从业资格、行业水平认证等考试。
 3.
 坚持能力为重、突出实践性原则。确立以提升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互联网+”与传统教学融合,改革传统理论教学内容与模式,将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新的授课形式引入课程教学体系,深入改革课堂教学方法,从学术型人才培养的专业理论教育转变为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专业能力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突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适当减少理论课课时比例,不断扩大和丰富实践教学内容、途径和方式;不断扩大和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基地,积极推进“一对一”产学结合模式,即一个专业联系一个企业(或行业),构建教学过程与生产、管理、服务等工作过程紧密对接的实践教学体系。大力加强对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将学生第二课堂的活动列入培养计划,形成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紧密结合的培养格局。
 4.
 坚持整体优化、突出科学性原则。课程设置要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依据行业标准和职业要求,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实际,紧紧围绕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本着“基础扎实、学有专长”的原则,科学处理通识课和专业课、必修课和选修课、基础课和方向课的关系;强化专业特性和课程的实用性,加大应用性、技能性课程的比例;加强不同课程模块之间的逻辑关系;理顺核心能力与课程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实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
 5.
 坚持培育特色、突出多样性原则。各专业在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方向、培养要求、培养方式、课程设置、考核标准与方法、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应着力培育本专业特色,科学处理秉承传统与改革创新、专业发展与学生发展的关系,灵活设置专业方向,突出多样性,体现差异性,发挥我校专业优势,凝练我校专业特色,积极创造条件,走特色专业发展道路。
 6.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个性化原则。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强调个性化培养,按照统一要求与区别对待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多规格、多类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模式。知识传授与创新能力相结合,重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创新意识。在保证专业基本培养规格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开设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满足学生兴趣的选修课、方向课和实践课,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做到按照专业方向开课和安排实习;做到根据学生特点分类授课;创造条件,开设卓越专业人才教改班,积极探索培养优秀人才发展的有效途径;强化女性教育,办好女子班,将女性综合素质教育纳入学分管理,积极探索提高女性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
 二、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相关行业的需要,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动手能力、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鲜明的个性特征,善于学习、富于创新、勤于实践、勇于开拓,能在基层从事生产、管理、服务、设计、创意、创业、教育、培训和咨询等方面实际工作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经过本科四年的培养,我校各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素养: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2.
 具有敬业爱岗、孝老爱亲、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艰苦奋斗、积极进取等优良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
 具有终身学习意识、公平竞争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职业发展、创新创业和沟通协作能力。
 4.
 能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独立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5.
 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检索与处理信息,能够达到计算机相关行业技能标准;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具备基本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英语水平能够达到毕业要求。
 6.
 能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有从事本专业相关或相邻行业的生产、管理、开发、创作、设计、创意、工程、计算、服务、写作、调研、教育、培训、咨询、创业等方面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7.
 能掌握至少一项从业技能,通过至少一种与本专业、本学科相关和相邻行业的从业资格考试,或者通过一项水平认证考试。
 8.
 能够完成至少一项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或者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或者公开发表或出版作品,或者参加一项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得认可。
 9.
 具有军事基本理论知识及基本技能,接受必要的军事训练,具有国防意识和安全意识,能履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10.
 具有体育理论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能达到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11.
 具备健全的心理、高雅的情趣、鲜明的个性和一定的艺术修养,能够很好地适应社会、承担社会责任和履行社会义务。
 12.
 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课程体系与结构框架
 我校的课程体系由平台+模块+课程的模式构成。主体框架分为三个平台:通识教育平台、学科专业教育平台、集中实践平台。
 (一)通识教育平台
 
  该平台的模块划分和课程设置由学校通识教育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通识教育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实际需要设置。
 
 
  (二)学科专业教育平台
 
 
  指本专业学生应共同修读的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课、专业选修课。要求在保证开设学科专业基础课和教育部规定的专业核心课基础上,开设能够支撑专业方向和学生能力培养的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的开设原则上不少于5门。
 
 
  (三)集中实践平台
 
 
  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教学活动环节。包括:
 
 
  1.
  通识集中实践:指全体学生在课外必须接受的集中的实践性教育活动,包括:入学教育(含安全教育)、军训(含军事理论)、校园服务、社会实践(生涯体验)、毕业教育(含安全教育)等。
 
 
  2.
  专业集中实践:指各专业学生必须接受的集中专业训练,包括: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3.
  第二课堂:由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旨在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特别是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课外教育活动。学校设立综合素质学分,要求学生完成4学分,其中科技活动不少于2学分,计入毕业最低学分。每个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订素质拓展项目和学分认定具体准则,并将学生在第二课堂取得的成果计入学生档案。主要包括:
 
 
  1.
  创新创业活动: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发明创造、发表作品等。
 
 
  2.
  学科竞赛活动:由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包括科技大赛、创业大赛、创意大赛、专业技能竞赛、学习技能竞赛、文艺和体育比赛等。
 
 
  3.
  从业技能训练:参加职业训练和从业资格考试、行业水平认证考试等。
 
 
  4.
  女性素质拓展:公共选修课中纳入性别平等教育内容,对全体学生进行两性平等教育和女性特色教育。由女子学院开办女子班,对女性综合素质进行训练和提升,成绩纳入学分管理。
 
 
  5.
  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参加社会调查、社会公益活动等。
 
 
  四、学分、学时安排与计算
 
 
  (一)学分计算办法(学分最小计量单位为0.5)
 
 
  1.
  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独立设置与非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体育
 
 
  课:按学时计学分,16学时计1学分。
 
 
  2.
  集中实践教学:按周计学分,1周计1学分。
 
 
  3.
  第二课堂按项目计学分,根据《西安培华学院综合素质培养学分管理办法》《西安培华学院女性综合素质培养学分管理办法》统一认定。
 
 
  (二)总学分、学时数
 
 
  我校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实行学分制基础上的六年弹性学制。每学期20周,其中,教学周18周,另安排考试1周,机动1周。各专业毕业总学分应控制在165~189学分,其中课内教学应控制在133~139学分,总学时应控制在2128~2224学时。
 
 
  (三)学分分配
 
 
  1.
  各类专业毕业学分、学时要求(见表1)
 
 
  表1           各类专业毕业学分学时要求
 
 
  
   
    | 
      
      专业类别
       | 
    
      
      课内教学学分
       | 
    
      
      集中实践学分
       | 
    
      
      总学时
       | 
    
      
      毕业学分
       | 
    
      
      备注
       | 
   
   
    | 
      
      文法类
       | 
    
      
      133
       | 
    
      
      32 
       | 
    
      
      2128
       | 
    
      
      165
       | 
    
      
       
       | 
   
   
    | 
      
      艺术类
       | 
    
      
      135
       | 
    
      
      36 
       | 
    
      
      2160
       | 
    
      
      171
       | 
    
      
       
       | 
   
   
    | 
      
      经管类
       | 
    
      
      133
       | 
    
      
      32 
       | 
    
      
      2128
       | 
    
      
      165
       | 
    
      
       
       | 
   
   
    | 
      
      工科类
       | 
    
      
      139
       | 
    
      
      42
       | 
    
      
      2224
       | 
    
      
      181
       | 
    
      
       
       | 
   
   
    | 
      
      医学类
       | 
    
      
      139
       | 
    
      
      38-50 
       | 
    
      
      2224
       | 
    
      
      177-189
       | 
    
      
      护理学专业实习1年
       | 
   
  
 
 
  说明与要求:
 
 
  (1)毕业学分由“课内教学”、“集中实践”两部分学分组成。
 
 
  (2)“课内教学”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实验实训)的教学。表中的课内教学学分按三年半设置,医学类规定有一年实习时间的专业,按三年安排课内教学。
 
 
  (3)“集中实践”包括通识集中实践、专业集中实践、第二课堂三部分。
 
 
  (4)文法类、艺术类、经管类各专业总学分的设定可在规定的学分数增减不超过2学分。工科类、医学类各专业总学分的设定可在规定的学分数增减不超过4学分(其中课内教学学分数增减不超过2学分,总学分数增减不超过4学分)。
 
 
  2.
  各类教育平台学分学时分配(见表2)
 
 
            
  表2           各类平台教学学分学时分配表
 
 
  
   
    
     | 
       
       平台类别
        | 
     
       
       课程类别
        | 
     
       
       学分
        | 
     
       
       学时
        | 
    
    
     | 
       
       学分数
        | 
     
       
       百分比
        | 
     
       
       学时数
        | 
     
       
       百分比
        | 
    
    
     | 
       
       通识教育
       
      
       平台
        | 
     
       
        
        | 
     
       
       52
        | 
     
       
       31.5%-27.5%
        | 
     
       
       832
        | 
     
       
       39.1%-37.4%
        | 
    
    
     | 
       
       学科专业
       
      
       教育平台
        | 
     
       
       学科专业基础课
        | 
     
       
       81-87
        | 
     
       
       49.1%-46%
        | 
     
       
       1296-1392
        | 
     
       
       60.9%-62.6%
        | 
    
    
     | 
       
       专业必修课
        | 
    
    
     | 
       
       专业方向课
        | 
    
    
     | 
       
       专业选修课
        | 
    
    
     | 
       
       集中实践
       
      
       平台
        | 
     
       
       通识集中实践
        | 
     
       
       32-50
        | 
     
       
       19.4%-26.5%
        | 
     
       
       不计学时
        | 
    
    
     | 
       
       专业集中实践
        | 
    
    
     | 
       
       第二课堂
        | 
    
    
     | 
       
       合 计
        | 
     
       
        
        | 
     
       
       165-189
        | 
     
       
       100%
        | 
     
       
       2128-2224
        | 
     
       
       100%
        | 
    
   
  
  
 
  说明与要求:
 
 
  (1)各专业必须规定专业方向,并尽可能设置多个方向供学生选择。
 
 
  (2)专业选修课一般安排在5-7学期开设。各专业应开设一定数量的专业选修课供学生选修。
 
 
  (3)通识教育平台的课程和讲座由学校统一组织和安排,规定学生修够52学分,832学时。各专业根据通识教育中心提供的2016级本科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一览表设置模块与课程。
 
 
  3.
  数学类课程学时学分分配(见表3)
 
 
  数学类课程包括高等数学、微积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等,作为学科基础课,要求在工学类、医学类、管理类专业开设,学分和学时数详见表3。
 
 
  表3     数学类课程学时学分分配
 
 
  
   
    | 
      
      类 别
       | 
    
      
      专   业
       | 
    
      
      课程名称
       | 
    
      
      考核方式
       | 
    
      
      学分数
       | 
    
      
      总学
      
     
      时数
       | 
   
   
    | 
      
      考 试
       | 
    
      
      考 查
       | 
   
   
    | 
      
      经
      
     
      济
      
     
      管
      
     
      理
      
     
      类
       | 
    
      
      财务管理
      
     
      审计学
      
     
      会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人力资源管理
      
     
      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
       | 
    
      
      微积分
       | 
    
      
      √
       | 
    
      
       
       | 
    
      
      4
       | 
    
      
      64
       | 
   
   
    | 
      
      线性代数
       | 
    
      
      √
       | 
    
      
       
       | 
    
      
      2
       | 
    
      
      32
       |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
       | 
    
      
       
       | 
    
      
      2.5
       | 
    
      
      40
       | 
   
   
    | 
      
      医
      
     
      学
      
     
      类
       | 
    
      
      药学
       | 
    
      
      高等数学
       | 
    
      
      √
       | 
    
      
       
       | 
    
      
      3.5
       | 
    
      
      56
       | 
   
   
    | 
      
      药学数理统计方法
       | 
    
      
      √
       | 
    
      
       
       | 
    
      
      2
       | 
    
      
      32
       | 
   
   
    | 
      
      工
      
     
      科
      
     
      类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
      
     
      通信工程
      
     
      物联网
       | 
    
      
      高等数学
       | 
    
      
      √
       | 
    
      
       
       | 
    
      
      10
       | 
    
      
      160
       |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
       | 
    
      
       
       | 
    
      
      2.5
       | 
    
      
      40
       | 
   
   
    | 
      
      线性代数
       | 
    
      
      √
       | 
    
      
       
       | 
    
      
      2
       | 
    
      
      32
       | 
   
   
    | 
      
      土木工程
       | 
    
      
      高等数学
       | 
    
      
      √
       | 
    
      
       
       | 
    
      
      7.5
       | 
    
      
      120
       | 
   
   
    | 
      
      线性代数
       | 
    
      
      √
       | 
    
      
       
       | 
    
      
      2
       | 
    
      
      32
       |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
       | 
    
      
       
       | 
    
      
      2.5
       | 
    
      
      40
       | 
   
   
    | 
      
      工程造价
       | 
    
      
      高等数学
       | 
    
      
      √
       | 
    
      
       
       | 
    
      
      7
       | 
    
      
      112
       | 
   
   
    | 
      
      线性代数
       | 
    
      
      √
       | 
    
      
       
       | 
    
      
      2
       | 
    
      
      32
       |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
       | 
    
      
       
       | 
    
      
      2.5
       | 
    
      
      40
       | 
   
   
    | 
      
      建筑学
       | 
    
      
      高等数学
       | 
    
      
      √
       | 
    
      
       
       | 
    
      
      4.5
       | 
    
      
      72
       | 
   
  
 
 
  4.
  作为学科专业基础课,要求工学类开设《大学物理》(5学分,80学时,包括实验课),医学类开设《物理学》(2学分,32学时),在1-2学期开设。
 
 
  5.
  军事理论及国防教育活动安排在军训中完成,与军训合并计2学分;安全教育安排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日常的安全教育活动中完成,与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分别合计1学分。上述皆列入集中实践平台。
 
 
  6.
  各专业根据“集中实践平台学分分配表”(表4-1)填写“实践教学学分学时分配一览表”(表4-2)。
 
 
  表4-1   集中实践平台学分分配表
 
 
  
   
    
     | 
       
       类别
        | 
     
       
       项目
        | 
     
       
       学分
        | 
     
       
       周数
        | 
     
       
       学期
        | 
    
    
     | 
       
       通识
       
      
       集中
       
      
       实践
        | 
     
       
       入学教育(含安全教育)
        | 
     
       
       1
        | 
     
       
       1
        | 
     
       
       1
        | 
    
    
     | 
       
       军训(含国防教育)
        | 
     
       
       2
        | 
     
       
       2
        | 
     
       
       1
        | 
    
    
     | 
       
       校园服务
        | 
     
       
       1
        | 
     
       
       1
        | 
     
       
        
        | 
    
    
     | 
       
       社会实践(生涯体验)
        | 
     
       
       3
        | 
     
       
       3
        | 
     
       
       在假期进行
        | 
    
    
     | 
       
       毕业教育(含安全教育)
        | 
     
       
       1
        | 
     
       
       1
        | 
     
       
       8
        | 
    
    
     | 
       
       小计
        | 
     
       
       8
        | 
     
       
       8
        | 
     
       
        
        | 
    
    
     | 
       
       专业
       
      
       集中
       
      
       实践
        | 
     
       
       专业实习或实训
        | 
     
       
       6
       —22
        | 
     
       
       6-22
        | 
     
       
       各学期
        | 
    
    
     | 
       
       毕业实习
        | 
     
       
       4
        | 
     
       
       4
        | 
     
       
       8
        | 
    
    
     | 
       
       毕业论文(设计)
        | 
     
       
       10
       或12
        | 
     
       
       10
       或12
        | 
     
       
       8
        | 
    
    
     | 
       
        
        | 
     
       
       小 计
        | 
     
       
       20
       —38
        | 
     
       
       20-38
        | 
     
       
        
        | 
    
    
     | 
       
       第二课堂
        | 
     
       
       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活动、从业技能训练、艺术活动体验、女性生活艺术体验以及各类课外科技文化体育活动等。
        | 
     
       
       4
        |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培华学院女性综合素质培养学分管理办法》统一认定。
        | 
    
    
     | 
       
       集中实践环节共计
        | 
     
       
       32-50
        | 
     
       
        
        | 
    
   
  
  
 
  表4-2      实践教学学分学时分配一览表
 
 
  
   
    
     | 
       
       项目
        | 
     
       
       课内实践
        | 
     
       
       集中实践
        | 
    
    
     | 
       
       学时
        | 
     
       
       学分
        | 
     
       
       学分
        | 
    
    
     | 
       
       非独立设置
       
      
       实践课程
        | 
     
       
       独立设置
       
      
       实践课程
        | 
     
       
       非独立设置
       
      
       实践课程
        | 
     
       
       独立设置
       
      
       实践课程
        | 
     
       
       通识
       
      
       实践
        | 
     
       
       专业实践
        | 
     
       
       第二课堂
        | 
    
    
     | 
       
       通识教育
       
      
       平台
        | 
     
       
        
        | 
     
       
        
        | 
     
       
        
        | 
     
       
        
        | 
     
       
        
        | 
     
       
        
        | 
     
       
        
        | 
    
    
     | 
       
       学科教育平台
        | 
     
       
        
        | 
     
       
        
        | 
     
       
        
        | 
     
       
        
        | 
    
    
     | 
       
       合 计
        | 
     
       
        
        | 
     
       
        
        | 
     
       
        
        | 
     
       
        
        | 
     
       
        
        | 
    
    
     | 
       
        
        | 
     
       
        
        | 
    
    
     | 
       
        
        | 
    
    
     | 
       
       备 注
        | 
     
       
       实践教学总学分    ,占总学分的    %。
       课内实践教学学分     ,占课内总学分的   %。课内实践教学学时    ,占总学时的    %。
        | 
    
   
  
  
 
  说明与要求: 
 
 
  (1)实践教学:课内实践+集中实践。
 
 
  (2)课内实践: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和设计课程+理论课中的非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和设计课程。
 
 
  (3)加强实验、实训、实习环节,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教学总课时的比例达到30%以上,建立实训实习质量保障机制。
 
 
  (4)课内实践超过32学时的,一般应独立设置。
 
 
  (5)集中实践:
 
 
  ①通识集中实践环节共计8学分,内容包括:入学教育(含安全教育)1学分(1周);军训(含军事理论)2学分(2周);校园服务1学分(1周);社会实践(生涯体验)计3学分(3周,在假期进行);毕业教育(含安全教育)1学分(1周)。
 
 
  ②专业集中实践共计20或38学分。内容包括:专业实习或实训6或22学分;毕业实习4学分;毕业论文(设计)文、法、经、管类10学分,艺、工、医学类12学分。
 
 
  ③第二课堂4学分。
 
 
  五、基本内容
 
 
  各专业编制的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专业名称;学科代码;专业代码;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方式;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学分学时分配;实践教学;修业年限;毕业条件与授予学位;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一览表等。
 
 
  (一)培养目标
 
 
  根据学校总体的培养目标提出本专业具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说明本专业毕业生必须具备的人文素养、专业知识和核心能力,能达到的行业标准和职业要求,能胜任的具体工作和岗位类型。
 
 
  (二)培养规格
 
 
  根据培养目标、专业方向和相关职业标准,提出毕业时学生应达到的能力水平,并体现职业方向。
 
 
  1.
  毕业生在德智体美及综合素质所能达到的基本标准。
 
 
  2.
  毕业生主要应具备的专业核心能力。
 
 
  3.
  毕业生主要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三)培养方式
 
 
  说明本专业培养模式的特色,其中包括培养思路、培养途径和考核方式。重点简述如何落实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如何将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与传统课堂教学有机结合,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紧密联系,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学科竞赛、引导学生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和水平认证等途径提升大学生的素质;如何因材施教,开办卓越人才教改班;采取何种考核方式等。
 
 
  (四)主干学科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相关规定确定主要支撑本专业的学科。
 
 
  (五)主要课程
 
 
  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相关规定和行业(企业)要求,结合本专业特色,选定学生必修的专业核心课和主要方向课。
 
 
  (六)学分学时分配
 
 
  主要说明总学分、总学时和课程体系的学分学时分配情况及所占比重。包括理论课与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各课程模块的学分学时及比例,填写相应表格。详见模板。
 
 
  (七)实践教学
 
 
  分别阐明实践教学的各类别的名称、学分和学时安排情况,计算实践教学学分和学时所占总学分和总学时的比例,填写相应表格。详见模板。
 
 
  1.
  课内实践教学:独立设置和非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和设计课程的名称、学分及学时安排。
 
 
  2.
  集中实践教学:简述本专业的总体安排,表明总的学分要求,重点说明本专业实习实训的名称、形式与学分安排,并予以统计。
 
 
  3.
  专业核心应用能力与实践课程、实践项目的对应关系。各专业应以专业核心应用能力为基本目标进行设置教育体系。针对每一项“专业核心应用能力”至少有一门实践课程或实践项目与之对应,并填写相应表格。
 
 
  (八)修业年限
 
 
  学校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学校实行学分制基础上的六年弹性学制。
 
 
  (九)毕业条件与授予学位
 
 
  说明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特别要注明本专业学生毕业最低学分及应授予的学科的学士学位名称等。
 
 
  以上内容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要求安排(见附件1)。
 
 
  (十)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一览表
 
 
  1.
  按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一览表模板制定(见附件2)。
 
 
  2.
  体现本专业课程的类型、名称、学时学分和教学安排。要求准确填写、精确计算。
 
 
  3. 
  每学期课内教学周学时数:文、法、经、管类不超过22学时,艺、工、医学类不超过24学时。第7、8节不排课。
 
 
  六、几点要求
 
 
  (一)确立转型发展的理念,以调查研究为先导,科学设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方向、人才规格、培养方式和课程体系。
 
 
  各专业在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应牢固确立转型发展的理念,先行展开调查研究,了解行业标准和岗位需求、用人单位和往届毕业生的愿望、兄弟院校的成功经验、党和政府及教育界的新精神,参考相关专家的研究成果,结合在校大学生的兴趣和特点等,以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为依据,吸收成功的办学经验,科学设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方向、人才规格、培养方式和课程体系。
 
 
  (二)加强对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先进典型案例的学习,真正形成“就业导向”、“应用为本”、“能力为重”的办学理念。
 
 
  1.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确定以能力为主线的课程体系。要结合专业和学生实际,调整并优化课程结构,注重从“单纯传授知识”向“强调能力培养”,从学术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变。
 
 
  2.
  按照专业教学规律及课程内在逻辑性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强化专业基础课程的实用性。专业基础课要强调“实”,专业核心课要强调“精”,强化职业教育,以基本素质和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
 
 
  3.
  在确保专业核心课程的同时,以就业为导向,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逐步形成专业品牌和特色。
 
 
  (三)全员参与、充分论证、责任落实、严格程序,维护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
 
 
  1.
  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负责组织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以专业为单位,组织教师全员参与,对人才培养方案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反复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初稿。
 
 
  2.
  邀请业界专家、高校同行召开论证会,根据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形成人才培养方案讨论稿。
 
 
  3.
  讨论稿经二级学院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专业带头人、院长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形成报审稿,务必于2016年5月27日前将方案定稿的纸质稿报送教务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JYZ85680259@qq.com。
 
 
  4.
  学校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报审稿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送校务会审定,校务会同意后印发实施。
 
 
  5.
  人才培养方案一经印发必须坚决执行,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方案有关内容,须按规定程序报请学校审批后方可调整。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更改或拒绝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违者将按教学事故追究责任。
 
 
  以上意见由教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版
 
 
            
  2.2016
  级×××本科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一览表
 
 
                                  
                                                                           
  西安培华学院
 
 
                                                          2016
  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