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大纲(标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教学纲领性文件,是课程建设和课程评估的指导性文件,也是考核学生学业水平和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准则。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深化应用型课程改革,各学院、中心需按照审核评估的要求对教学大纲(标准)进行修订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是否按照《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课程大纲(标准)的指导意见》(培华院教发〔2021〕62号);
2.是否体现应用型课程特点,进一步匹配人才培养方案,更好地支撑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
3.是否把立德树人、课程思政、三全育人等内容融入教学大纲(标准);
4.是否突出了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的目标定位;
5.是否体现了实验教学的基本元素和要求,并对实验类课程大纲进行修订。
各院、中心要高度重视教学大纲(标准)审核工作,于3月20日前将大纲电子版及附件2发送至教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春娜(理论大纲) 电话:85680259
李 婧(实践大纲) 电话:85680183
附件:
1.《XXXX》课程大纲(标准)(实验类课程参考模板)
2.××学院修订和审核大纲情况表
教务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