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部):
为保证教材选用质量并按时到位,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教材征订程序
拟选用教材由任课教师推荐,系(教研室)主任审核,二级院(部)教学科汇总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教材选用征订报表》,报院(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通知下达一周后交教材科。
二、教材征订原则
1. 教材选用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优先选用适应高素质应用型、技能性人才培养的特点的教材。
2.要与教学层次严格对应,即高职高专必须选用高职高专类教材,本科必须选用本科类教材;
3.要优先选用优秀或获奖教材、规划教材,比例应占到本学期本院(部)所有使用教材种类的60%~80%;
4.要注重教材的先进性、实用性及适用性;
5.要求所有专业尽可能使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
6.做好同类教材的对比,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以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为原则进行选用;坚持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严禁使用辅助教材和参考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学生出售、摊派教材;
7.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版本;若由于教学改革需要,须选用不同版本的教材,分别在不同的班级试点,必须报教务处批准,严格控制;课程试点结束后,应写出教材试用情况书面总结报教务处;没有试点总结的试点教材,不允许再次进行试点;
8.尽量选用《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上的教材,对选用目录以外的教材,教材科不能保证供应,包销或现款结付的教材一律不供应;
9.如选用有我校任课教师参与编写的教材,需由所在学院书面提出相关教材的情况说明及选用原因,将样书及出版合同(原件)提交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论证后方可选用;
10.如果出版社不能正常供应教材,且无法与院(部)沟通的情况下,为保证正常教学,教务处可酌情根据教学需求选择其他版本教材。
11.选用教材计划一经审定,不得更换。
本次教材征订工作实行选用负责制,院(部)主管领导对教材选用结果负责,同时也纳入各教学科年终工作考核,对于征订出现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把关不严造成教材选用不当,影响到教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西安培华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处理。望高度重视,以确保教材质量。
附:《西安培华学院2011年秋季教材选用征订报表》
 
 
 
                                                   教务处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