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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对201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部):
201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自批准立项以来,各项目组均按照项目研究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并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培华院教发[2011]49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及成果应用、推广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1年批准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原则。通过验收,对项目研究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及对于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所产生的效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和意见,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二、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西安培华学院关于批准201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培华院教发[2010] 68号)立项后延期结题的项目和《西安培华学院关于批准2011年校级精品课程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培华院教发[2011]40号)批准立项,且研究周期为一年的教改项目(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三、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认真分析、总结、凝练项目成果。收集整理好有关材料与实物,填报《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撰写项目研究报告,同时提交经过编目的成果原件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具体程序如下:
1.汇报项目完成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完成情况做汇报(5-7分钟),重点汇报项目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取得的成果、创新点、实施与应用效果。
2.回答专家质询(3-5分钟)。
3.专家组在审阅文字材料和质询答辩的基础上,进行讨论并确定评审意见。
(三)专家组组长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报告评审意见,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项目做出最终鉴定结论。
四、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予结题三个档次。验收结论为优秀/合格的项目,学校颁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优秀项目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采取措施予以宣传和推广;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的教改项目,由项目主持人写出详尽的书面说明并申报延期方案,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字、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后仍未完成者,项目撤销,其主持人在两年内不得申请新的教改项目。
五、材料要求
9月21日前,项目负责人须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电子版1份),具体格式见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电子版1份),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背景、思路、研究措施、成果的应用效果、创新点与应用前景等。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字数一般在5000字以上。
3.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指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表现形式,如研究论文、专著、调研材料、教材、实践报告、统计数据、获奖情况等。其中研究论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专著需提交原件及封面、相关页的复印件。
4.支撑材料上交时须附材料清单1份。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学网查看并下载,附件不再随文印发。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傅亚卓 85680152
 
附件1:西安培华学院2012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名单
附件2: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3:西安培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撰写提纲
 
 
 
 
 
教 务 处
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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