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进行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部):
学校定于10—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
检查以二级院(部)全面自查,教务处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二、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全面检查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备课情况。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检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
三、二级院(部)自查内容与要求
(一)自查内容
1.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
2.教案、讲稿、课件的编写制作情况以及教师的授课情况。
3.教师对学生上课的考勤、考核情况,作业布置、批改情况,辅导答疑、交流讨论的安排落实情况。
4.对学生网上评教意见和建议的关注、回复、改进情况。
5.教学运行记录和教学基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
6.充分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教学管理、教风学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教师、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反馈。
7.院长主持召开期中教学工作会议。会议内容:一是组织学习《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有关内容,学习《教职工文明礼仪规范》;二是通报半学期以来教学情况,三是对突出的人和事进行评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要进行表扬,对好的做法进行宣传;对于教学工作仍不规范、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师提出批评;四是对后半学期工作做出部署对教师提出要求。
8.自查时间为11月4——11日。自查结束后于11月13日前将书面总结交教务处。
四、教务处抽查内容
教务处抽查时间为11月4——2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13日),检查半学期来日常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二级院(部)期中教学检查组织开展情况;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案及备课情况。
第二阶段(16—20日)随机到二级院(部)抽查教学文件,查看开学教学检查记录,以及二级院(部)的日常教学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并对在抽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查证和研究解决。                                                   
五、检查说明
1.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将安排学校领导进行随机听课。
2.教务处抽查期间,将统一组织安排与各二级院学生代表进行座谈,届时将邀请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单位领导参加。
3.二级院(部)自查内容,教务处将下发制式表格(电子版),进行检查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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