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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王东方转学至我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25    浏览次数:

关于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王东方转学至我校的

公 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育学厅[2015]4号)要求,经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确认,我校拟同意学生王东方转入西安培华学院学习。现公示如下:

王东方,男,系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2017级学生,因学生本人身体原因,无法适应当地环境,经本人申请,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审批并报送,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同意转学,拟同意转入西安培华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院建设工程管理专业2017级专科就读。

公示期自2018年7月24日至2016年7月30日。

公示期内,如对学生王东方转学有异议者,可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部门及电话:西安培华学院教务管理中心 029-85680150

西安培华学院教务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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