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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金融学院召开院级校企合作课程立项评审会

发布日期:2025-09-26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课程建设水平,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11:30,会计与金融学院在博远楼2115会议室召开“院级校企合作课程立项评审会”。会计与金融学院教学副院长孟君教授,学院督导专家冯芙蓉教授、石妍副教授及学院部分教师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会计与金融学院副院长孟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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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我院拟立项《数据资产管理实务》《微观经济学》《预算管理》《公司金融》《统计学》《金融风险管理》《CPA经济法》《数据价值与定价》《高级财务会计》《供应链与物流管理》十门课程。会议第一项,由各课程团队负责老师依次进行立项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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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结束后,由评审专家们就课程与行业需求的契合度、合作企业的参与深度、教学资源的可获得性、实践环节的可操作性、成果的可持续性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质询,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设性意见。

会计与金融学院教学副院长孟君教授指出,本次申报的课程项目整体质量较高,能够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展现了学院在推动产教融合方面的积极探索与显著成效。但是,大部分课程仍存在一个共性问题,如预期的建设成果,描述太宽泛,应抓住某一点预期成果进行重点建设,要充分体现企业参与度,并用量化指标予以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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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督导专家冯芙蓉教授谈到,课程建设应写明校企合作课程要解决或改善教学中的具体问题,要有针对性,使其更加具有说服力。校企合作课程要强调学生实践与应用能力培养,应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全过程评价机制,从课程设计、教学实施、效果评价及持续改进等方面进行以成果为导向的教学质量评价。同时校企合作课程的教学计划和合作教学方案应由校内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与一线企业行业专家研究论证,共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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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督导专家石妍副教授提出,各课程负责人围绕课程目标、校企合作模式、教学内容设计、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考核评价方式、预期成果及特色创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在后期建设过程中,应大力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践教学项目,鼓励和引导学生参与各类实践活动。各门课程建设应坚持产教融合、协同发展、立足需求、提升质量的思路,深化协同育人机制,健全校企合作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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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院级校企合作课程立项评审会,充分激发了我院教师将行业企业优质资源引入并融合到教学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化了产教融合赋能人才培养,不仅为学院校企合作课程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优化思路,更进一步加强了学院与行业企业的紧密联系,为构建协同育人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我院将持续推进校企合作课程的内涵建设,不断将优质行业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助力培养更多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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