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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开展“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9 浏览量:

培华院党发【2012】22号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院(部)、处(室):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师生员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不断加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取得的各项成果,为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创建省级文明校园打下坚实基础,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类别

 

    全校各院(部)、处(室)、学生班集体、学生宿舍、学生公寓楼均参与评选。评选类别为文明院(部)、文明处(室)、文明班集体、文明宿舍和文明学生公寓五类。

  二、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和办法,详见《西安培华学院文明院(部)、文明处(室)评比标准》、《西安培华学院文明宿舍评比办法》、《西安培华学院文明公寓楼评比办法》和《西安培华学院文明班集体评比办法》。具体评比标准和办法可在培华党建网(djw.peihua.cn)查询、下载。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自评。20121125前,各院(部)、处(室)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和打分,并向校文明办(党委宣传部)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自评报告(2000字以内),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xuanchuanbu@peihua.cn,联系人:党慧敏,联系电话:85680257

 

    2.考评。201212中下旬,校文明办将对各单位、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牵头组织考评小组到各院(部)、处(室)进行考核评分。

 

    3.公示。校文明办根据自评分、考核分和实地检查情况,提出初评名单提交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4.表彰。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请校党委和行政审定后进行表彰授牌。

 

以上4项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仅适用于文明院(部)、文明处(室)的评比。文明班集体、文明宿舍和文明学生公寓的评比则由学工部(学生处)另行安排进行,最终由学校统一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扎实开展日常创建。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单位、部门日常文明创建工作,坚持把让师生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从严把关,确保质量,凸显特色,推动学校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比工作。要对照评比标准,认真细致地进行自查自评,如实撰写自评报告;尤其要注重对本单位、部门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的特色、亮点进行总结提炼。

    3.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各单位要以本次评比活动为契机,不断完善文明创建工作机

制,有效提高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精

神动力。  

                                      

 

                     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评比办法及标准:

西安培华学院文明院(部)、文明处(室)评比标准.doc

西安培华学院文明公寓楼、文明宿舍评比办法.doc

西安培华学院文明班集体评比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