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为了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使我校的创建工作扎实、有序落到实处,根据我校《关于开展“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培华院党发[2012]22号)要求,校文明办对各单位、部门的文明院(部)、文明处(室)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2年1月3日至1月4日(本着不折腾的原则,与党委组织部组织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检查考评同步进行)。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文明院(部)、文明处(室)”百分制评比标准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1.思想政治建设(政策观念、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大局意识、廉洁自律、精神文明创建)
2.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教师道德、工作环境、服务质量)
3.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岗位职责、制度建设、集体荣誉)
4.安全稳定(安全工作领导重视、安全稳定管理、效果明显)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由校文明办组织检查考评小组,采取查资料(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的支持材料)、看现场(工作环境)和重点问询(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存在的问题)的形式到各单位、部门对文明院(部)、文明处(室)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四、检查结果
检查考评小组将此次检查结果,作为全校评选表彰文明院(部)、文明处(室)的重要依据。
西安培华学院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二Ο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